Q:如何設定需完成"測驗一"及"測驗二",兩個測驗的總成績加總不能低於140分(總分200分)且各一科的成績不能低於60分,否則顯示未通過?
A:可以利用新增成績類別方式進行設定。
1.進入課程後至課程管理>成績簿的設定「新增類別」。
2.成績類別中填寫「類別名稱」(例測驗),
類別總分設定「及格分數」(例140分),儲存變更。
3.點擊測驗名稱(測驗一)前的上下鍵圖示,進行搬移。
4.點選測驗類別下方的方框。
5.再依步驟3及4重複將測驗二搬移至測驗類別下方,搬移後結果。
6.可點擊測驗一右方編修>修改設定,修改單一測驗及格分數。
7.評分項目設定「及格分數」(例60分),儲存變更。
8.再依步驟6及7重複將測驗二設定及格分數為60分。
9.成績管理>評分者報告可以檢視成績,及格的分數會以綠色顯示,不及格的分數會以紅色顯示。